【公示】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拟推荐项目的公示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04-20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8号)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确定我校拟推荐申报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20日,共3天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或监察处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部门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金融学院科研处、监察处

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020-37216136

监察处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20-37216629



附件: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拟推荐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监察处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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