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限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05-30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我校组织开展了本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确定我校拟推荐申报项目(见附件),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0-6月1日,共3天。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或监察处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部门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金融学院科研处、监察处
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20-37215559
监察处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20-37216629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拟推荐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监察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