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11-09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已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发布。请各单位按照《公告》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做好项目投标工作。尤其要关注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须按照《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3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
二、我省申报要求: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刚获立领军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
2.申报截止日期前(11月20日)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我省审核通过报送全国规划办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以我省推送鉴定结果为准)。
3.提交3篇阶段性成果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5.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如考古学中的若干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一定要按原序号填写准确。
6.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三、我校申报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1.投标人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11:30前将投标书电子版初稿发至科研处邓老师校内邮箱。
2.科研处于11月13日前反馈形式核查意见。
3.投标人于11月15日上午11:30前在线填报投标信息,上传定稿的投标书。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务必签字,有科研合作单位的需要盖章。
申报系统于11月5日开放,投标人届时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四、其他投标事宜详见《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科研处邓老师,37215559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科研处
2023年10月26日
(附官网招标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3/1020/c431028-40100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