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广东金融学院科研处 时间:2024-06-27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已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发布。请各单位按照《公告》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二、投标课题要求:
1.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照《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4年5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
2.申请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三、我校申报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人于2024年7月24日上午11:30前在线填报信息,并在系统点击提交。申报系统于7月20日开放,申请人届时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2.科研处于7月26日前反馈形式核查意见。
3.申请人于7月29日上午10:00-11:30提交定稿纸质材料至科研处2123办公室。《申请书》一式1份,A4纸单面打印,无需装订(用于扫描)。申报人和子课题负责人需签字,所在部门需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申请人于7月30日前在线填报投标信息,上传定稿的投标书(扫描盖章PDF版本)。
四、其他申报事宜详见《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科研处邓老师,37215559
附件: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24年5月27日
(官网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524/c431029-40242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