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已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发布。请各单位按照《公告》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做好项目投标工作。尤其要关注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 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4.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二、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5年5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字数不得超过《投标书》限定要求。
2.投标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投标课题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3.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三、我校申报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1.投标人于
2025年7月21日上午11:30前将《投标书》电子版初稿发至邓伟宁校内邮箱,并在线提交其他申报材料。
2.科研处于7月22日前反馈形式核查意见。
3.投标人于7月24日前上传定稿投标书(扫描盖章PDF版本)。
四、其他投标事宜详见《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3721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