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第八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论坛

作者: 时间:2021-11-24 点击数:

11月20日,第八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论坛暨广东省与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在广州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数字化及绿色化背景下金融法治的创新发展”。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杜承铭,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春阳,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张长龙,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袁碧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洗宇航等160余名来自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关、金融企业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线下会议。

(论坛开幕式)


论坛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张长龙主持。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春阳,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杜承铭分别致辞。

刘春阳介绍了广东金融学院的整体情况,特别是清远校区的开办情况。他指出,金融发展离不开金融法治的支持,金融法以金融法治问题为研究方向,对金融领域的强大影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他希望,金融法学研究要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党和国家在金融工作中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金融改革的工作方法。金融法学研究要植根于中国国情,服务于国家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法治之路。金融法学研究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不能与时代的发展脱钩。金融法治论坛作为广东省重要的学术论坛,要为推动金融法学研究与运用,实实在在地解决金融法治问题发挥积极的作用,力争在金融法学理论研究和治理实践中,走在全国前列,作出与广东金融大省地位相适应的学术贡献。

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春阳


杜承铭认为,金融的发展与稳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突出作用。绿色金融是数字、金融、法治与绿色生态的结合,具有重大意义,它既是对当前困局的回应,也是对未来发展的期许。绿色金融法治的创新坚定执行了国家战略,持续推动着绿色金融向纵深发展。构建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制度保障,是我国未来发展绿色金融的必由之路,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专业性和前瞻性。由此,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金融法治建设要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推动更高水平基础上的开放,注重金融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以良法善治保障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三是,结合大湾区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法治合作,达到南方金融法治建设新高度。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杜承铭


论坛主旨演讲由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导、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红一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导、教育部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冯果教授作题为“数字经济的金融法回应”的主旨演讲。冯果认为,数字金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驱动力,金融和数字经济密不可分。我们在发展数字经济时,不仅仅要重视技术的创新,更要看到数字金融和金融的数字化自身特殊的意义。数字经济时代,数字金融对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立法部门提出许多新的议题与挑战。一是金融创新与数字风险互相促进、互相转化;二是数字金融是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相伴升级、相互博弈的过程;三是数据规制和法律监管二者之间的互动问题。其中,在法律监管方面,由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的外部监管转变为协同支配;在监管手段方面,软法与硬法要互动,同时技术规则和传统的权益规则要配套;在监管规则方面,改变传统的对于金融的理解,要有创新的规则。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教育部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冯果


本届学术论坛分为三个单元,议题分别为金融科技与数字金融法治的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与大湾区金融法治的创新发展、金融监管与金融纠纷解决的创新发展。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

论坛的闭幕式举行了论文颁奖仪式,本届论坛共收到论文46篇,其中13篇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

本届论坛由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广东金融法治创新研究院承办,由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协办、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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