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列编研究机构及管理部门:
为做好2019年科研奖励成果的收集、统计及奖励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老师整理自己的2019年科研成果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列编研究机构,相关部门组织收集、登记和整理本部门科研成果材料的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并由部门专人交到科研处,科研处不再接受二级学院、列编研究机构个人递交奖励成果材料。
二、科研处根据各二级学院、列编研究机构提交材料,核实2019年科研成果奖励金额,并实施奖励。
三、科研成果包含:
(1)2019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二次转载的学术论文(不含教改论文),不在奖励范围的论文不需提交,原则上需提供原件,外文期刊须提供相关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原件;
(2)2019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含教材),著作须提供原件;
(3)2019年被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需提供纸质版本;
(4)2019年获得我校奖励范围的奖项成果(以政府印章为准),需提供纸质版本;
(5)2019年批准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纸质版本;
(6)其他符合奖励条件的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项目、平台等)第一署名或依托单位须是“广东金融学院”。未标识作者单位的学术期刊,奖励申报人须提供期刊社出具的成果权属人的相关证明。
四、各二级学院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
(1)各二级学院、列编研究机构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版;
(2)成果及证明材料纸质材料1份。根据我校档案管理要求,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原件将送交档案室保管,不再退还;
(3)成果及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其中,期刊论文需含杂志封面、版权页、论文所在的目录、论文;著作需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首页;被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以及其他成果需提供含批示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1)行管管理部门有科研奖励成果的按照部门提交,也可以个人提交。
(2)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送交各类成果材料到科研处成果科(教师办公楼2125)。
(3)敬请各单位按时上交科研成果材料,便于我们早制成果奖励表、早公示、早发奖励。
联系人:杨先旭 电话: 87053966
刘权 电话:87053966
科研处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广东金融学院科研奖励办法(2017年11月修订)
广东金融学院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修订)
广东金融学院2019年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