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限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3-02-17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组织开展了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19日,共3天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或监察处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部门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金融学院科研处、监察处

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20-87053966

监察处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20-37216629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审结果

 

科研处 监察处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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