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公示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02-28 点击数:
关于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以及我校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我处于2022年12月25日—2023年1月20日期间,对申请结项的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经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等环节,“内隐情绪调节在缓解大学生焦虑情绪中的作用”等9个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论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3月2日,共三天。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或监察处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部门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金融学院科研处、监察处
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20-37215559
监察处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20-37216629
附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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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监察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