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肇庆校区: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要着力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要体现学术前沿,体现理论创新,体现广东特色,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本次接受申报的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
三、后期资助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主要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申报的成果必须是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申报的成果须由学术委员会(教育部和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系[院]学术委员会,其它高校的校[院]学术委员会;中国社科院和中央部委直属研究所[中心]学术委员会,省级社科院[所]学术委员会、省级党校学术委员会等)推荐;也可以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为促进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发展,提升我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整体水平,从本年度开始,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取消学科限制。省社科规划项目所设二十个学科全面接受申报。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不具备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项目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由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及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研究基地组织申报。
四、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50项,青年项目约60项,资助额度分为2、3、4万元三类(资助经费有所增加);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每项资助3万元。
五、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鼓励以系列论文(论文集)或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以专著形式申报的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六、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201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申报课题主持人在确定申报参与人之前务必与参与人本人联系,避免因参与二个以上课题申请而被同时取消申报资格!
七、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省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表前请先仔细阅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不需网上申报。(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过通讯初评但未获准立项的,可直接参加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会议复评。项目申请者须登陆省社科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书书面材料)。
八、项目申请者需提交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原件(从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相关材料、申报成果各二份以及成果简介六份,成果和成果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
九、特别提示:原委托省教育厅科研处代管的省社科规划教育学、心理学两个单列学科,自今年起统一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管理。本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本次同时接受申报,具体要求按本通知所述。
十、申报时间:
(一)申报者须在8月25日前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提交申请表。
(二)8月26日——9月3日,格式审查及反馈修改意见,申报者在申报系统里查看修改意见。
(三)9月6日——7日,申报者送交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六份到科研处405办公室。为了不耽误我院准时上报课题申请材料,科研处过期不再接收或准许修改申请表,请各位老师配合工作!
联系人:孟召将
联系电话:37215501 13533838299
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