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2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10月8日开始系统填写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申报者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后择优扶持。项目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者根据自身条件来申报各专题项目,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三) 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申报必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项目要求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须一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申报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四) 项目申报内容。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项目申报书所填写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在签订合同时不可修改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合同书变更),请申报人慎重填写。

(五) 经费预算。本年度项目资金原则上采用定额资助方式,申报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报金额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资助强度;申报金额低于指南规定资助强度的,以申报金额为准。

(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三、申报程序

(一) 注册。项目主持人在10月8日下午四点半前把姓名、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申报项目类别至车德欣校内邮箱,10月9日统一发放用户名和密码,把基本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申报。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2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原件)送科研处。

四、申报时间

1、申报者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1028日下午16:30,书面申报材料送科研处南苑712的截止时间为2016117日下午16:30

2、目前已知软科学项目属于限额申报(具体内容以申报指南为准),各申请人务必于1019日下午430分前系统填写完毕,同时发送申请书至车德欣校内邮箱,主题请注明“负责人+申报项目类别。学校将根据申报规模决定是否启动校内初评向科技厅推荐申报。

五、联系方式

车德欣:15920125958 87053966

陈世柏:18925121996 87053966

科技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规划财务处 司圣奇,020-83163838(综合性业务咨询) 

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各申报专题业务性问题请按照指南中联系人进行咨询。

附件: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1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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