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与项目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科研项目入库申报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1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列编研究机构(含省级科研平台)及行政管理部门:

为支撑我校学科发展与专业建设,提高我校科研成果层次,加快我校内涵质量建设,为了贯彻落实2020年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做好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与项目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科研项目的入库工作,科研处向全校广泛征集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与项目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科研项目。

一、项目入库原则

(一)扶优、扶强、扶特原则。人库项目要求优中选优、强中选强、扶持重大实践和重大理论问题,扶持有创新、有特色,社会亟需的平台、团队和特色创新项目。

(二)服务学校发展战略。项目应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行业特色金融品牌大学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学校制定的“十三五”发展规划,服务学校发展战略。

(三)服务学科发展、专业建设。项目应充分体现学校意志和本部门学科发展的重点和特色,凝炼学科方向,紧紧围绕本部门专业建设的整体规划,满足专业发展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引领性和前瞻性。

(四)服务国家级项目。项目应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尤其是围绕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和新举措,项目力争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

二、入库项目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级学院、列编研究机构(含省级科研平台)动员和组织申报,并负责评审、排序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公示入库项目。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 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包含:重点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4大项。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科研项目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高等教育科学研究3大项。

2.请项目申请人认真查看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符合该项目申报要求的填写该项目入库申请表,各二级学院和研究机构组织评审、排序,并附评审选意见,结果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接收个人申报(行政管理部门除外)。

3. 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科研项目将项目库中筛选,入项目库的成果(近1年的相关成果)是校内限项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4.科研平台、创新团队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参与其他平台和团队,参与人只能参与一个平台和团队。

5、2013年以来,获得校级培育资助、没有被广东省教育厅认定或立项的“创新强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项目,以及2018、2019年已入库的项目均纳入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与项目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科研项目。2018年已入库广东高校重点平台与科研项目中的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自动转为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科研项目入库项目。

6.项目库实行滚动制,只含三年的入库项目,如2020年入库项目汇总表含2018、2019、2020年三年入库项目,2021年入库项目汇总表含2019、2020、2021年三年入库项目依次类推。项目负责人认为被淘汰的项目确实值得研究,也可在下一年入库重新申请,把它纳入入库项目。

7.项目负责人在广东高校科研平台与项目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教育科研项目中,每年入库同一类项目只能入库一项,不同类项目入库总共不能超二项。

三、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项目负责人将申请表交给所在学院、机构或者部门,由各二级学院、列编研究机构(含省级科研平台)、行政管理部门在2020年6月26日下午16:30前,将广东金融学院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与项目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科研项目的入库申请表(附件1)汇总后的电子版、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确认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到科研处龚庆芳老师校内邮箱(70-037@gduf.edu.cn)

联系人及电话:37215559

 

                 科研处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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